区县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面完成我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简、便、效、廉的中医药服务,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成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社区卫生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健全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
1、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确保区政府社区卫生工作领导机构有中医药管理部门参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的政策;区政府在安排相关经费补助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
2、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比使用其它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
3、区卫生局制定的《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相应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构建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注册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科),开设中医诊室,设置中药房,配置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内外公立中医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医药水平
1、建立鼓励区属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的制度。
2、区卫生局成立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小组,通过培训、会诊等途径对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接受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
4、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总编制比例不低于25%,其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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