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区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地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公路沿线城镇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整治范围。我区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区政府将对全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措施
(一)垃圾治理:公路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白色污染,公路边沟内无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督导单位: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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