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村容建设资金补贴管理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完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系统,达到“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的创建目标,实现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办法。
一、补贴原则
实行区、镇两级财政为主的原则,对于垃圾收集设备和“三合一”设施建设,由区财政定额补贴;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常项费用,按照标准定额,由区财政补贴70%。其余的配套资金由各镇落实。
二、补贴范围
(一)环卫基础设施设备一次性建设经费
1、“三合一”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箱房、倒粪站)。
2、单独设置的垃圾箱房和三格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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