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一、优化发展环境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经委与企业间长期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经委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种困难。每位委领导长期联系一个县区、一户重点企业集团,每个处室长期联系一户企业,每月至少保证2次深入所联系的企业或县区,及时掌握、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在市经委技改投资网开辟“政府部门推介项目”栏目,将企业有关信息定期在金融投资机构范围内发布,以增进金融机构对我市企业的了解,使企业得到金融机构更多的信贷支持。在市经委技改投资网开辟“技改项目自主推介”栏目,为企业免费提供发布技改项目、投资需求、合作意向、招商引资等信息的网上平台,促进企业内引外联。凡进入市政府审批服务大厅的审批项目一律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三)提高行政效率。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要求,审批审核事项一律纳入市审批服务中心经委办事窗口集中受理。
(四)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在经委网站及时披露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价格政策、社会需求、经济运行情况、投资形势、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引导企业和投资者正确决策,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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