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搞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
(二)普查内容:
1.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
2.农业污染源(主要指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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