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局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部署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开展良种培育和技术改进,提供农村经济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有关农业投入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四)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建设。
(五)主管动植物的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和兽医管理、兽药的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农药、兽药经营的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全县饲料管理工作。
(六)按分工管理农业资源和农村能源工作。
(七)负责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宏观指导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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