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税收伦理方案
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加剧了民族间、宗教间、文化间、信仰间的价值冲突。为避免、减少这类冲突,促进人类社会的和平共处,在19*年世界宗教大会上,学者们提出构建价值共识的主张。金规则的实质,就是寻求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信仰间的人际共识和价值共识。金规则的提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金规则为人类社会价值共识存在提供了伦理依据。金规则有一个基本假定,即所有人或大多数人具有价值共识,使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种族和平相处有了人际共识的价值基础。特别是在价值冲突激烈的今天,提倡道德金规则,为化解人际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伦理学上的依据。金规则成为世界和平共处的底线伦理。第二,金规则为解决价值冲突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道德思维方式。在西方,金规则也被认为是“行为的第一原则”。作为一种方法论,其实质是角色互换,是换位思考,是存在者在行为之前,先考量其他存在者同样的行为会如何可能对我。因为有金规则提供伦理支撑的换位思考,人际冲突和对抗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第三,金规则为一个国家制定各类制度提供了价值基础。金规则不是一个针对具体行为的道德规范,而是一个随时会派生具体道德行为或具体道德规范的方法。所以,金规则被认为是一条伦理学上的元理论,是伦理体系的基石。
诚信纳税是税收伦理金规则
(一)为什么诚信纳税是税收伦理金规则
诚信纳税成为税收伦理的金规则,可以从税收国家理论中得到证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阐明,在没有国家的情况下,会发生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斗,即人类将生活在“霍布斯丛林”。为了防止一切人反对一切人,走出“霍布斯丛林”,生活在一定范围的人类通过社会契约组成国家,国家于是诞生。“从本质上说,国家就是一大群相互订阅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在国家诞生后,国家的维持需要成本,也就产生了税收。税收是国家存在的派生物,也是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对价。如果一个社会没有税收或税收等价物,国家就不会存在,人类又会回到“霍布斯丛林”。所以,诚信纳税是每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法人为拟制自然人)应尽的道德义务,这就是税收伦理达成的价值共识。当然,国家是一种拟制人格,国家的管理是代理人的管理。在代理人的权力没有得到约束时,代理人会侵犯委托人的权利。为了控制代理人不讲诚信,委托人发明了一种制约机制,即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是诚信纳税的派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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