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工作方案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检查机关对检察工作的职责和目标要有进一步的明确,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进一步的增强,努力做好排头兵。
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首先,在全面发展方面,要以三大诉讼法修改为契机,着力思考和谋划在坚持检察业务中心、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检察人力物力资源,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完善诉讼法律监督权的合理配置、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同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增强监督活力和实效,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工作格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其次,在协调发展方面,要针对制约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在总结检察体制机制35项重点改革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思考和谋划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执法办案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其三,在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方面,要针对检务保障“三个突出矛盾”,着力思考和谋划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疏通渠道、创新机制,从工作指导、人财物配备、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解决好编制紧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司法考试门槛高、人才流失等问题,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二、扎实开展检查工作,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检察工作的排头兵
发展社会经济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强国富民的根本。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应该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履职,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是转变传统执法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当前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努力为大局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法制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净化社会空气。
检察机关应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坚持惩防结合,多措并举。一方面要毫不手软地惩治各种职务犯罪,为大局排污清障,净化社会空气,纯洁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坚持结合办案,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严打不动摇,提供法制保障。首先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破害投资环境,搅乱正常生产、经营,侵害投资人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和扰乱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其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的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服务与打击并举,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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