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发展,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年,在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把林业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的基础上,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林的产权,完成林权登记发证,落实林业政策,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24日—3月27日)。召开全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对林权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各乡镇、村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改革精神。县林业局、广播电视局和各乡镇要采用形式新颖、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培训(4月1日—4月15日)。县林业局、各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能够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为完成改革任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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