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水库、河道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防范工作,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和管理职责,将全市的水库、河道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
对全市的水库、河道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治理。通过排查治理工程运行、维护养护、管理运行及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在自然灾害突发时,在工程标准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以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病险水电站大坝、病险河道大堤和存在淤积危险的河道,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排查内容:
1、共性排查内容
(1)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工程安全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分工责任、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各类工程,特别是病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汛预案和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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