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平安畅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县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全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2008版)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的通知》(公交管〔2009〕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齐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一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逐步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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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及时将每季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底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实行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1日)。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集中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要求,围绕创建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创建平安畅通县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30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做好迎接省政府考核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工作任务分解
按照全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2008版)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共涉及6个方面46项,具体为:
(一)县交通安全管理政策与机制。
1.县人民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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