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交通”为宗旨,坚持“三个重于泰山、六个永恒主题”的方针,认真汲取“3.5”道路客运和“3.2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以车辆管理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原则,狠抓“双基”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促进我市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原则。坚持“八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企业资质不符合条件的不放过;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从业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放过;整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放过;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不放过;驻站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不放过;安全事故未处理的不放过;职工群众得不到教育的不放过),依法严管、服务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和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通过开展安全整治活动,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和客运车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道路旅客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及要求
这次集中整治的内容主要是认真汲取“3.5”道路客运和“3.2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大交通事故教训,针对道路旅客运输的薄弱环节,围绕“三关一监督”职责的落实,集中整治从事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举一反三,狠抓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有序。
(一)全面审查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把好源头管理关
1、全面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全市三级以上客运站必须纳入驻站管理范围,实施有效监督。
2、按照省厅《关于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认真审查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安检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检查车辆出入库、“三品”检查等制度,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制度,严防“三品”进站上车。检查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消防应急方案,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按照治理超员超限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客运站按车辆载客定额售票、检票和《客运班车安全卡》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进站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备有效。客运站发出班车是否超员、驾驶员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一律以该站签发的检票记录和《安全卡》记载为准,严禁超员车辆出站。
4、检查双班驾驶员落实情况。按规定需要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长途客运班车,驾驶员必须在《安全卡》上有2人以上签名方为有效。
(二)认真审查各项行车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把好车辆安全运行关
1、各县(市)运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双班驾驶员制度的落实,逐车审查是否落实到位。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单程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并集中时间对重点路段、时段进行路检路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及时做出处理。
(未完,全文共4609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