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治理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和本质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交通行业切实将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县(市)交通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全行业进行综合指导、协调。
专项行动总体要求: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相结合,做好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地方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相结合,夯实双基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重点。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运管、港航、质监管理机构。
2、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1、重点。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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