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镇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灾害及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情况
*镇是一个有18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148个村民小组,幅圆面积65平方公里,
2.5万余人口的山区农业大镇,也是一个境内物产丰富,森林覆盖面积较大,交通欠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乡镇。
境内有非煤矿山私营页岩砖厂1个,年产值20万元以上,加油站1个,液化气供应站1个,天然气供应站1个,全镇有通车里程110公里,县乡道里程30公里,村道80公里,客车6辆,其它车辆近34辆,摩托车300余辆,小Ⅱ型水库2座,塘堰290座(其中:病险塘堰80座)。全镇每年的5—10月份,都有不同程度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烟花爆竹销售点10个,分布于2个社区居委和听包场集镇。公办学校13所,其中村小10所,私人办学2所,在校学生4500人,学校d级危房改造滞后,险情突出。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1、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增强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能力,严防事件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消除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便于“统一指挥,分工协助,科学救护,快速处理”。
三、有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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