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重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提高*县教育系统处置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好保密工作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泄露国家秘密突发事件,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的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重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国家核心秘密安全。
二、工作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主要包括: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l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未完,全文共2174字,当前显示6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