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惠民行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的需要,也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达县教育发展,保障校园平安和谐的需要。各级各类学校、各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把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县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上来,统一到教育局、教育工会所制定的实施方案部署上来,把“惠民行动”作为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1月19日会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全县20*年“惠民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惠民行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惠民行动
1、时间:20*年1—2月;
2、牵头部门:政工股。主办单位:县教育工会、各学校、各单位工会。
3、活动内容及实施方式:
(1)慰问劳模、优秀教师(4人);
(2)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慰问离退休教职工(30人);
(3)帮扶慰问特困教职工(130人);
(4)组织师生慰问、资助农村五保老人和孤儿(30人);
(5)全县学校组织慰问本校困难教职工(各校按教职工人数3%-8%组织慰问。全县180-230人)。
(二)帮助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
1、时间:20*年3月、9月;
2、牵头部门:教育股、法规股。主办单位:城区中小学校;
3、活动内容与实施方式
(1)调查统计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督促城区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
(三)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1、时间:3至4月、9至10月;
2、牵头部门:计财股。主办单位:经管办,各中、小学校;
3、内容与方式
(1)调查统计上报贫困学生基本情况;
(2)具体落实“两免一补”的金额;
(3)将“两免一补”的金额发放到人。
(四)关爱留守学生
(未完,全文共2593字,当前显示8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