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和《云南省劳教局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组织领导
所党委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从1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大队)按照全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抓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5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大队)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为督促、检查阶段,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安全生产年”活动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察前,各单位要根据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达到预定目的。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6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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