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实做好*乡地质灾害的临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达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应急机构。
成立*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如下:
总指挥:*(乡长)
副总指挥:*(副乡长)*(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所长)*(民政办负责人)*(农技站站长)*(水管站站长)*(卫生院院长)*(安监所所长)*(国土办负责人)*(供电所所长)*(畜牧站长)*(信用社主任)各村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刘升波(兼)担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负责研究确定应对*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根据险情,启动应急指挥程序,确定并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参与*乡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办公室职责:
执行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无*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收集、分析和上报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地质灾害警情;为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村、社两级应急组的工作信息发布等。
3、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人民政府的职责。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乡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负责对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报告;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成立临灾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协助村委会对村民进行妥善的安置和转移,并依据抢险救灾的客观需求,适时调整应急预案所设立的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站的职责。负责*乡各村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核实、分析、处理和报送;负责对各村进行应急调查、灾情监测,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为指挥部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协助乡政府、现场指挥部选定地质灾害紧急避难场所;协助民政部门进行灾害损失核查;负责地质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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