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府办〔2008〕49号)的要求,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工业、民营企业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安监所
责任人:*
2.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安监所、综治办、场管办、供销社、各村(社区)
责任人:*
3.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安监所、农机站
责任人:*
4.森林及农房防火、水利、农电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林业站、水管站、供电所及相关村(社区)
责任人:*
5.学校、广电、网电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学校、广播站、文化站
责任人:*
6.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7.建筑、地质灾害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国土站、建设站、相关村(社区)
责任人:*
8.防汛渡汛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水管站、供水站、水库管理所、相关村(社区)
责任人:*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单位或部门要在继续落实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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