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川府办明电〔2009〕35号、*市府办函〔2009〕88号、*府办函〔2009〕27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要求,实现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和特大事故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项行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社会大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有根本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三项行动”开展的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巩固成果、压缩事故、安全发展。
三、“三项行动”活动的目标
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特大事故,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县上下*的控制指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理念意识显著增强、安全舆论氛围持续改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度提升、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进一步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年”“三个压下来”(重特大事故压下来、事故总量压下来、伤残人数压下来)奋斗目标的实现,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三项行动”活动的开展时间
从2009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从4月15日至4月30日;
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治落实阶段,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
第三阶段为巩固成果阶段,时间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五、“三项行动”重点范围
一是辖区内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建筑单位、民爆物品、石油、电力等为主的工矿企业;
二是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渔业船舶、签单发车发航、农机、水利为主的运输企业单位;
三是场镇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寺庙、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是特种设备行业及易受山地灾害影响的村(社)、单位、企业及场所等。
六、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教育阶段:
一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特别要使各村(社区)和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演讲会,结合各村(社区)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安全监管员要积极深入企业,主动为企业破解难题,转变观念,将安全监管寓于安全服务之中,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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