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新体系,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推进依法理财,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应遵循“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
二、改革目标
收缴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市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新型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系统”平台,为财政提供实时的信息监控管理手段,财政与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方网络连接,达到实时监督收入过程,实现“票款分离,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全面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征收或者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性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上述收入需要依法纳税的,其缴纳税款后的余额为政府非税收入。凡符合上述规定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围而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设立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根据《*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市财政局收费管理处在代收银行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统一归集、记录政府非税收入,同各执收执罚单位核对收入入库数字。按收入类别及时足额将资金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改革收缴方式
(未完,全文共2857字,当前显示9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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