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相关要求,按照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实施方案》(长审管发〔202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满意度,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一对一”贴心全代办服务为抓手,不断增强政务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全代办服务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大厅、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点内无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服务,或针对特定事项开展上门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牵头开展,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打造全厅受理、全程代办、全时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需要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向帮办代办人员提出申请。
(二)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三)协同联动。建立全县联动代办机制,对涉及多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协同联动代办服务,减少申请人跑路次数。
(四)全程服务。接受代办服务后,由专人在代办服务范围内提供全程服务。
四、运行流程
(一)授权委托。群众或企业填写帮办代办服务申请受理单,并按照要求提供规范的申请材料。
(二)开展帮办、代办。对群众、企业提出的帮办、代办要求,可现场办结的即时处理;无法现场答复的进行任务分解,分送至各责任部门窗口或上报到上一级帮办代办机构。各责任部门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后,向帮办代办服务机构反馈办理结果(文件批复或证照),由帮办机构统一反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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