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省、烟台市“放管服”系列文件要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简政放权,释放发展活力
(一)全面深化简政放权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市县同权”改革。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2.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市县同权”改革中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清单内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3.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成服务,将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办理的多个审批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对同一阶段、不同部门办理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一表送审、统一接收、分工负责、联合踏勘、并联审查、一次告知、整体反馈”,建立不见面审图、审批新模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方案设计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推广“一轴两端三保障”服务模式,推行重大项目“拿地即发证、出证即开工、完工即验收”全链代办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二)精简事前审批,创新审批方式
1.落实国家压减涉及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强制性认证事项要求,大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2.认真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完成自我声明评价程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3.优化零售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取消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和网格化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4.全面梳理调整数字经济领域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检查检测、行业监管等权责事项,放宽市场准入。有效治理移动应用程序(app)重复检测问题。规范和优化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和审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5.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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