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水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积极开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助推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做好水库除险加固。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2021年以后,按照当年到期、当年鉴定、适度提前的原则,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2021年新鉴定为三类坝的47座小型病险水库,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2022年汛前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以后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
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二)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2021年年底前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完成35座小型水库管理房建设,实现小型水库管理房全覆盖。2021年完成13座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2025年年底前完成7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依托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市、县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市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运行与维护,推行以市县为单位采用集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列支专项经费,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足额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维护补助资金
(未完,全文共3135字,当前显示9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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