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今年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品种,狠抓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具体目标为。县(区)城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75%以上,猪肉中不得检出“瘦肉精”;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基本完成茶叶、蛋糕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审核发证;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县区城镇基本完成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城镇流通企业实现5大类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目标;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得到规范;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食品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75%以上乡镇、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产地环境、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制度。认定无公害产地8个,认证产品4个;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个;加强农产品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争取在1—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建立检测室。进一步加大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扩大畜产品监测范围,及时发布检测信息;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整治;认真落实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肉品管理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水产品的产地认定和市场准入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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