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国庆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安明电[2009]3号)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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