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高*市的对外形象,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城市平安畅通、优化交通环境为主题,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创建文明城市与卫生城市,创造出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道路安全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力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机动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规范机动和非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全面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保持道路交通秩序形势稳定,增强居民的遵守交通法律意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的对外形象,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
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市规范动力车、三轮车运行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勇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交通局调研员李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姚春贵、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刘玉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廷全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日常工作,同时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办公,以加大对全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开展,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全市城区交通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通秩序混乱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组织协调。
四、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包括。平安畅通城区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行驶和违法载人等。
五、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搞好协调,把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同时,围绕整治内容,以“遵守交通法规,争创文明城市”为主题,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弘扬遵章守法模范,教育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不良交通行为,促使交通参与者养成守法行车、按章走路的良好习惯,促进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进入规范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宣传,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推动城区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背街道路交通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交通流量大的背街进行规范整治,同时要进行检查评比,确保交通整治的质量。
六、时间安排
9月1日至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至12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七、职责分工
由宣传、规划、公安、交通、城管、工商、残联、教育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宣传部门
(未完,全文共5361字,当前显示14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