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监管的承诺书四篇
消防安全监管的承诺书1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温州市企事业单位出租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和规定,本着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防范意识,保证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一名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维护市场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完整使用。
六、严格遵守执行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用火、用电、值班巡逻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货物、推车、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经营需要,须
经出租方同意,并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十、参加财产保险,确保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监管的承诺书2
为了深入开展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严格遵守《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各类火灾事故,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场所消防合法,不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场所改建、内部装修或变更用途等情况,如实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并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按照国定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建筑外窗不设置金属防盗栅栏,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未完,全文共2905字,当前显示8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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