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行政权力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行为、优化文化发展环境,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确保我局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即“阳光工程”)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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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发展先进文化为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规范行政行为为着力点,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基本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实现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全面、彻底地清理工作,摸清本单位行使权利底数,并编制内容详细、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
2、对照职权目录,制作流程清楚、程序严谨的流程图;
3、将确定的行政权力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开透明运行。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全力的行使,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并制作图表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包括本单位所行使的所有行政权力。主要包括:重要行政决策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与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以及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各单位对上述各类权力属于本单位行使的要进行全面清理,不规范的认真加以规范,并逐项列出目录,提供依据,说明理由,经文化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市纪委效能室备案;行使职能发生改变时,要及时提出调整说明,重新上报备案。
2、编制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职权行使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负责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职责、办理条件和时限、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修订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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