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9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地方和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最大程度地把事故苗头排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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