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质量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提升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市直各医院,各县区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二、病历选择
1、出院病历。抽取2008年7月-2009年6月的出院病历。县级以上医院随机从所有临床专业科室抽取每月出院病历各1份,乡镇卫生院随机抽取内、外、妇科出院病历各4份。
2、运行病历。县级以上医院随机从每个临床专业科室抽取1份运行病历。乡镇卫生院随机抽取内、外、妇科运行病历各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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