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森林防火检查督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协助当地对突发森林火灾进行扑救,反馈各地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督促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开展。通过督导检查,实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蔓延到北京的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的目标,力争使我市森林火警火灾控制在双零目标。
二督导检查的重点区域
环京各县、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三、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督导检查“五种责任”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县(区)、乡、村“三长”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情况。是否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各级行政领导包片制度。二是林业局长、林管局长、林场场长、林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情况。是否落实部门和单位领导划区包片制度。三是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责任制完善情况。是否在明确成员单位防火职责基础上,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区,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四是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完善情况。乡村两级是否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对护林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五是特殊人群监护责任制完善情况。少年儿童和智力不健全人员等是否落实了森林防火监管责任人,是否签订了责任状。
(二)督导检查“五增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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