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善民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进和谐*建设进程,根据《*市改善民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和谐*。
二、工作目标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以发展的思路、惠民的措施、长效的机制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努力使全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切实让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为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就业问题,对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城镇家庭实施就业帮助,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由财政给予补贴,减免培训费用,全年技能性培训劳动力4300人,有组织输出劳动力7500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4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对象500人。(责任单位:人劳社保局、商务局、职教中心)
(二)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保障我县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解决其后顾之忧,对全县人均农业用地在0.8亩以下(含0.8亩)的村实施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参保率达到60%以上的村,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并继续领取失地少地农民补贴。(责任单位:人劳社保局)
(三)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投资328万元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5元;投资412万元将农村最低生保障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未完,全文共2729字,当前显示7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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