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沭发〔20*〕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机关效能,着力打造“效能城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和高效服务的水平,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努力实现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和谐的新机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梳理城管执法审批事项。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省、市、县规定,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坚决取消不符合设立规定的审批事项,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由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接办、初审、核批等各个办事环节都在窗口进行;无法在窗口内完成的,由窗口统一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严禁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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