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环节。
整治重点对象。种植养殖基地、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餐饮单位、学校和工地食堂等。
整治重点产品。粮食、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地方特色食品等。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整治
由县农牧局牵头负责。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违法行为,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种植基地等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田间生产、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销售等管理制度,健全档案。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在全县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检测站,并正常运行,制定蔬菜等农产品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尤其要对进入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等农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自配饲料养殖场(户)、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基地等重点单位巡查和抽检力度,严格落实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相关制度,整顿规范饲料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杜绝滥用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对畜禽和水产品等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等违规鱼药的非法行为。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进程,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配种改良、统一饲料供应、统一防疫灭病和分户饲养、集中挤奶”的奶牛小区建设标准,加大标准奶牛养殖小区(场)的建设管理力度。
(二)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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