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
为彻底消除经济社会安全隐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中行动的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集中行动的主要目标
(一)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兑现安全生产承诺,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通过开展集中行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
1、经认证的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农产品违禁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饲料100%达到农业部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全县奶牛养殖场和散养户100%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2、生产加工企业所用原辅料批批索证索票;出厂产品批批自检合格;符合要求的食品加工企业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无证无照及达不到要求的加工企业(作坊)全部得到有效整治。
3、餐饮业100%建立并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及台帐记录制度,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100%卫生合格并亮证经营,100%贴挂食品卫生等级标志标识,从业人员100%持有健康证。无证餐饮单位全部受到查处,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取缔。
4、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案件100%得到查处,定点屠宰厂100%落实无害化处理和冷库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5、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实行执法人员分包企业责任制;企业与监管部门签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企业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并严格按照gmp标准组织生产。
6、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索要供货方的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合法票据。库内储存药品条件要符合要求,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在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7、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必须索证索票,建立购进台帐,药品储存要达到规定的条件,避免在使用环节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8、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严格监管,监管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三)通过开展集中行动,节能减排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完成年度目标,确保降低5.3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规模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高于全年计划目标。冀南化工公司必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下降8%的节能目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本单位办公场所节能灯具的更换。年内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843.7吨,在2006年的基础上消减率达到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522.5吨,在2006年的基础上消减率达到6%。
三、集中行动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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