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思想,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创新能力,通过发挥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市场引导、法律保障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装备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农机化效益,重点推进玉米、水稻全程农机化区建设,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薪助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粮食主产区原则。以西、北、中、东部平原乡镇为主,重点实施田间生产机械化为主。
(二)突出民办公助原则。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
(三)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原则。以玉米和水稻为主,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
(四)突出集中投入、规模经营、示范带动原则。加快农机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
(五)突出农机化新技术的原则。以实施保护性耕作、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机械深松、玉米和水稻机收等技术为重点,实现结构优化、先进适用、运行高效的目标。
三、建设目标
(一)2009年,在我市粮食主产区的19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建设25万亩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其中:玉米占60%,水稻占40%。
(二)全市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8年的53%提高到62%。
(三)实现粮食增产3400万斤,其中。玉米2000万斤、水稻1400万斤,节本增效3400万元,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1万人。
四、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地点和规模
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实际需要,重点在玉米、水稻产区建设,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大面积推广应用,计划在我市建设平均2500亩规模农机大户100户。建设规模为25万亩,其中:玉米15万亩,水稻10万亩。建设规划原则上土地面积500公顷以下的村建一个农机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土地面积在500-1000公顷的村可建2个农机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土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村可建3个以上农机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以保证项目建设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建设内容
1.围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的主要生产环节(玉米精量播种、深松蓄水、化肥深施、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收获等),装备拖拉机320台、配套农机具320台、玉米播种机80台、玉米收获机50台、水稻插秧机5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00台等。
2.农民可根据实际自筹资金建设农机具所需的库棚、停放场所等。
3.创新和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协会等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多元化组织模式、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五、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为全市15个乡(镇)、3个办事处和长春*经济开发区内新建和续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1.农机大户。农机大户重点扶持有一定经济实力、在村中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并有一定农机化基础和农机运用管理经验的养机户。农机大户应具备1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必须有拖拉机户籍和行车证)及配套农具。
2.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生产合作社、农机作业协会、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租赁公司、农机作业队、龙头企业基地。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应具备2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必须有拖拉机户籍和行车证)及配套农具。
(二)补贴对象的确定
(未完,全文共4209字,当前显示13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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