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08〕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目标是。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部门(含垂直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进行,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收费”,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为实现与省、市政务大厅的有效对接,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集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监督、政策和政务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大厅,确保行政审批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确认审批及收费项目。根据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方案要求和省、市政府关于减放权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清理各部门现行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收费、年检项目,对项目变动情况予以确认,明确公布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收费项目目录。
(三)重组和完善行政审批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本部门各科室所承担的所有审批、收费等项目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到行政大厅统一办理。
(四)调整部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各部门组建审批办公室后,市编办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重新确定,修改职责、机构和编制规定,原各科室职责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变为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订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落实各项工作。
(五)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要和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并同步进行。省政府监察部门正在全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服务中心也建立了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含分中心)应按要求把全市审批收费项目、办事流程、政策法律依据、审批时限及时报送行政服务中心,以便统一编程,适应新的审批模式,保证与中心网络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全市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网上投诉的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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