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9月18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暨秋冬季防火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县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县政府决定从9月10日到20*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十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9月18日关于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暨秋冬季防火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市动员、全员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开展火灾隐患十项整治和深入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刘效明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继英、公安局副局长毛云峰担任,成员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姜明强任办,负责协调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期间未整改完毕的46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对其督促落实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按期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工业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营业期间的安全疏散出口必须畅通,必须设立应急照明灯,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灯光指示标志;工业企业必须有不小于3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有防冻措施和可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所有企业消防设施必须完备,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一律先停后改,整改合格及关停率要达到100%。
(二)公共建筑厨房违规使用燃油、燃气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等公共建筑厨房使用燃油、燃气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厨房内使用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突出问题。对公共建筑厨房使用燃油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查封,先停后改;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厨房使用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要责令立即改正,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建设瓶组间。公共建筑厨房违规使用燃油、燃气设施排查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
(三)锁闭安全疏散出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营业期间锁闭安全疏散出口等突出问题。责令锁闭安全疏散出口的单位使用对外防盗、对内便于开启的自救逃生门锁或符合上述要求的安全门。锁闭安全疏散出口排查整改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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