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方案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十一五”期间,法库正处在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将循环经济的理念注入全县的经济结构调整之中,走循环经济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把法库县建设成国家级生态县和冲刺全国“百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步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以工业经济循环为主导,以清洁生产为起点,全面推进全社会的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制度体系、科技支持体系和运行体系,实施强力推进“526”经济发展格局的发展战略,努力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10年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政策体系;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体系;经济结构趋向合理,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力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量显著削减;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危险物处置体系,初步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具体指标
到“十一五”末,全县实现如下各项指标:
经济社会综合指标。人均GDP达到2.5万元,年人均财政收入3800元,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
节能目标: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达到1吨标准煤,比2005年末下降20%;新建建筑执行节能65%的标准,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0%;
节水目标。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到110立方米以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
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0%;珍珠岩、硅灰石尾矿综合利用量分别达到100万吨/年以上。
环境资源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5%。
再生资源目标: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65%;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80%,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50%;
生态保护目标。矿山生态破坏复垦恢复率大于30%;退化土地恢复率80%。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
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的实施进度,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达到70%以上,培植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除继续在工业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外,将在农业、建筑、矿产资源开采、餐饮娱乐服务业等领域拓展推行清洁生产;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在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关键联接技术,通过能源、水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形成工业生态链网,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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