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薛发[2008]19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零星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镇街、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地面工商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务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以来和春季、夏季战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煤矿应关或关闭不彻底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3、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1、重点治理的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镇街、部门和企业;
(10)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镇街、部门和企业。
2、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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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