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理》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构建和谐*县为目标。由各级政府负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调查、监测(群测群防为主)、治理为主要手段,采取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等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组织管理与监督,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调动全县各方面积极因素,广泛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人群活动聚集地是防治的重点。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重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首先要考虑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能否合理避让,最后才是选择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工作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防治地质灾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且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因此,应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社会经济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防治,分步实施。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程序,有步骤、有计划的分阶段、分层次实施综合治理,进而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坚持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从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中解决。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测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危害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实行工程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长远考虑,应从改善地质环境入手,实施植树造林等生物工程措施。
6、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深化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治理工程效率,有效防治地质灾害。
二、*县地质灾害基本状况
2009年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0处,其中。滑坡187处、崩塌和泥石流23处、地裂缝和地面沉降90处,由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点78处、自然形成地质灾害的216处、高边坡和弃土形成地质灾害的6处(人为工程活动),共威胁到14864户、561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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