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有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市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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