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切实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建设施工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房屋建筑施工(含拆房)、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以及通信行业基础开挖工程施工(不含通信设备)等。
(二)整治内容。事故多发的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
事故多发类型是。高处坠落和坍塌安全事故。
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建筑起重机械、电梯装拆及使用;高大建筑物拆除工程;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槽开挖;整体提升脚手架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小组,区建设局陆国平副局长担任组长,区交通局、水利农机局、房管局、区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区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四、职责分工
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形成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负其责的格局。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房屋建筑施工(含拆房)、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以及通信行业基础开挖工程施工(不含通信设备)等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建设局负责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事项,同时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
(三)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中,以防塌坍、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
(四)区水利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建设中,以防塌坍、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
(五)区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平改坡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中,以防高处坠落、塌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专项整治。
五、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安全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监管程序,保障安全工作条件。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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