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创建平安机关活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贾办发[2009]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创建“平安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本局实际,紧紧围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常规管理和考核,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平安机关”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李建同志任组长,刘广东、鹿丙舜、赵保健、褚颖、周清华、潘玉金、陈玉玲、孙荣国、鹿守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褚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督查落实工作。
三、创建标准
1、全局各科室工作秩序井然。盗窃、抢劫、纵火、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零发案,无入室盗窃、伤害人身安全的案件发生,消灭火灾隐患。保卫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健全落实,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值班室、门卫室、值班人员配备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切实维护本局治安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3、定期研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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