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江苏”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法治建设,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网络,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并配齐配强办公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相应调整加强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单位一把手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要建立完善“法治*”建设活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议事制度、成员单位职责制度、领导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考核、督办、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制度。把“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使“法治*”建设活动在全系统迅速开展起来。要加强考核检查,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各单位、各科室责任制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实行“依法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二、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今年是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市”活动的起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在全省首批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市”的目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活动的舆论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卫生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普及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卫生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动员大家积极主动地自觉参与“法治*”建设,迅速形成“法治*”建设活动的高潮。要抓好对“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板报、阅读橱窗等方式,做好单位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普及率要达到100%。
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及流动人口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食品卫生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教育手段和途径,切实增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市民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
三、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未完,全文共3265字,当前显示10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