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换证率达10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100%;及时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全年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无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张加华局长担任,组员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的同志组成,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危化科,具体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各镇、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职责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头各部门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私产、私售烟花爆竹和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运输、燃放安全的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排除干扰,依法做好对抗法、拒法、妨碍执法的人员处理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审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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