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行动方案
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集中联合执法阶段。为切实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整改一批,打击一批”的原则,县政府决定从6月13日至6月19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场所、汗蒸馆、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工作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连国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安监局、服务业发展局和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副主任梁裕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服务业发展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服务业发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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