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目标,稳定农业保险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探索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保护好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把农业保险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切实为民办实事。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区域间、品种间的均衡发展。
2、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住有利时机,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3、政府扶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与实施工作,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4、市场运作。以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化解农业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
5、投保自愿。不断培养农户保险意识,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推广活动,使投保农民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做到自愿投保。
三、主要内容
1、试点险种。种植业参保品种为水稻、小麦、油菜、棉花;养殖业参保品种为能繁母猪、奶牛;高效农业试点参保品种为肉鸡、养蚕、育肥猪、林木火灾、蔬菜大棚和大棚薄膜等。
2、运行模式。种养业和高效农业试点参保品种均采取政府与市人保财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政府负担赔付责任的60%,市人保财险公司负担赔付责任的40%,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农机具保险仍按扬府办发[2008]123号文件执行。
3、条款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农业保险条款及基准费率(2008版)执行。
4、补贴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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