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江苏省农机局、环保厅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苏农机管[20*]29号)和《扬州市农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扬农机[20*]1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市各类主要农田作业机械的数量和地区分布、主要农机排气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农机排放技术状况及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建立农机排气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农机行业节能减排和提高农机化管理水平提供依据。通过普查工作推动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不断调优,并为上级政府部门科学制定农机化发展政策,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主要农田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的拥有者,主要为分散农户、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场。
四、普查内容
主要农田作业机械按时间和机型的分类保有量:
(一)拖拉机。按动力划分为大、中、小型,按购置时间划分为20*年1月1日以前和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分别统计登记。
(二)变型拖拉机。按动力划分为大、中、小型,按购置时间划分为20*年1月1日以前和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分别统计登记。
(三)联合收割机。只统计自走式联合收割机(背负式联合收割机归入拖拉机统计)。按动力划分为大、中小型,按购置时间划分为20*年1月1日以前和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分别统计登记。
(未完,全文共2181字,当前显示6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